2025年中草药最新法律法规解读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5-03-09 13:12 2025年中草药最新法律法规解读一、《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的出台背景在新时代背景下,中医药事业的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中药标准管理,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药标准管理体系,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并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此前,2023年7月国家局发布了《药品标准管理办法》,第一次全面系统地制定了药品标准管理的制度和要求,对规范药品标准管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的出台,则是在《药品标准管理办法》的基础上,针对中药自身的特点,将药品标准管理的一般性程序与中药自身特殊性相结合,是对中药标准管理的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二、《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的适用范围《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适用于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中药提取物、中成药等的国家药品标准、药品注册标准和省级中药标准,即包含了全部中药的全部类型的各级标准。这意味着该规定不仅涉及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还会影响到很多饮片或原料药的生产企业。 例如,对于中药材种植户来说,他们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种植和采收,确保中药材的质量符合相关要求;对于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遵循标准进行炮制和加工;中成药生产企业则要依据标准进行原料采购、生产工艺控制等环节。 三、中药标准的研究主体与形式此次质量标准的提高工作并非仅有国家推进和主导,《规定》还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第三方积极参与中药标准的研究和提高。大体可以分为两种形式: 课题方式中药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级中药标准的制定修订,一般按照标准研究课题方式组织开展,公开征集课题承担单位,择优选择确定承担单位,并予以公示。这种方式可以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和专业资源,提高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例如,一些科研机构、高校等可以凭借自身的科研优势参与课题研究,为中药标准的制定提供更专业的技术支持。 直接建议方式对未列入标准研究课题目录的品种,有关企业或者机构、团体也可按相关技术要求开展研究后,直接提出制定或者修订建议,按照相应的程序审核和颁布实施。这为企业和其他机构提供了更灵活的参与途径,有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一些新出现的中药标准问题。比如,一些新兴的中药企业在研发新产品时,可以根据自身的实践经验,提出符合产品特点的标准建议。 四、质量标准新修订的重点内容外源性有害成份的安全风险评估《规定》指出除内源性有毒成份的安全风险评估外,还应关注农药残留、重金属及有害元素、真菌毒素、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外源性有害成份的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合理设置必要的控制项目和限量要求。对于很多饮片企业来说,农残一直以来就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应该在标准修订中充分重视。例如,一些中药材在种植过程中可能会使用农药来防治病虫害,如果农药残留超标,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因此,新的标准将更加严格地控制农药残留量,保障中药的安全性。 多基源中药材的规范由于中药的特殊性,多基源的问题一直存在,无论是对于饮片企业还是制剂生产企业,其实都应重视并进行规范。《规定》指出对于多基原的中药材尤其是性状存在明显差别的多基源中药材,应当分别描述,还可根据研究结果分别制定其他检测项目。比如,某一种中药材可能有多种基源植物,它们在外观、化学成分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分别描述和检测可以更准确地反映不同基源中药材的质量特点。 检测指标的要求目前对于新标准来说,检测中的定量指标基本可以说是必须项。中药标准中检测指标的选择,应当围绕产品的关键质量属性(如君药),综合考虑其专属性、质量相关性、稳定性、生物活性、含量等因素。还应有必要的上下限,限度应当依据药品的产品特点、安全性、有效性、检测成份转移率及多批次代表性样品的实测数据等确定。例如,在中成药的标准制定中,对于君药的有效成分含量要进行准确的定量检测,以确保药品的疗效。 有毒成份的检测与限度确定有毒成份是标准中无法忽视的检测项,检测成份属有毒成份的,应当结合中医药理论、临床使用方法、常用剂量及毒理学研究结果,确定合理的限(幅)度。比如,某些中药材中含有一定的毒性成分,但在合理的剂量范围内可以起到治疗作用。因此,需要根据中医药理论和临床实践,科学地确定有毒成份的限度,既保证治疗效果,又确保用药安全。 五、中药标准的规范表述与实施规范表述要求《规定》要求中药标准体例及内容应当符合《中国药典》有关通用技术要求和撰写要求,文字术语应当准确、严谨、简洁、规范,避免产生误解和歧义。这里大家可以多参考《中国药典》中的通用技术要求以及现有的质量标准内容。规范的表述有助于提高中药标准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方便各方准确理解和执行。 新标准的实施过渡新标准如何实施也是很多生产企业关注的,涉及到工艺调整、库存包材使用等多方面的问题。《规定》中明确要求中药标准发布与正式实施之间应当留出合理的过渡期,过渡期一般为6个月。必要时,可根据标准实施具体情形设置相应的过渡期。对需要立即实施的中药标准,应当及时通知相关中药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中药生产企业。在中药标准实施过渡期内,生产企业可以选择执行原标准或者新标准,并在说明书和标签中明确标注执行标准。这样的规定既考虑了企业的实际情况,给予企业一定的调整时间,又能确保新标准的顺利实施。 六、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动态除了《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国家药监局在会议上重申了对中药监管的深入改革和创新,强调了对新形势下中药安全监管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要加强中药全链条的监管,包括从中药的源头种植、采集,到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管理,都需从细节入手,形成一套完善、符合中药特性规范的监管体系。各地的药监局将继续深化中药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确保每一款中药产品在投放市场前都经过严谨的检验和审批。 此外,国家药监局于2025年1月17日发布的中药品种保护受理公示,体现了国家对中药知识产权的重视与保障,这不仅可以有效维护中药知识的创新性,还能够推动整个中医药行业的发展。国家目标是到2027年打造2个100亿级、4个50亿级的中医药产业集群,这对我国中药行业的长远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总之,2025年出台的这些中草药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将推动中药行业朝着更加规范化、标准化、高质量的方向发展,为大众提供更安全、有效的中药产品。消费者在选用中药产品时,也应关注相关的质量标志和保证,选择信得过的品牌,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学校、医院以及社区等健康服务场所,可以通过专业的中医师和营养师,为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的中药治疗和保健方案,确保他们获得安全有效的中医药服务。 声明:此篇为逐羊百草原创文章,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s://yaoshifood.com/h-nd-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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